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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逻辑是由辩证逻辑推广到无限、不确定上的一种逻辑体系,与基于有限、确定上的一般常识逻辑有极大差别。
一般逻辑下的定义概念,都是由其确定的部分构成。
即A是A 的定义方法。
混沌逻辑的定义,主要是由不确定或否定的部分定义。
即非A是A的定义方法。
而非A是A 的定义在一般逻辑中都视为自相矛盾,予以否认。而这,只是混沌逻辑的起点。从这可以看出混沌逻辑与一般逻辑的根本不同。
非A是A只是混沌逻辑的简单定义。
严格定义应该为“A是A且非A是A,则A为A”,即非A与是A同时成立,A才是A.
举例说明。
一般逻辑认为我是我,非我不是我。
混沌逻辑简单的定义就是非我就是我,我是由非我定义的。
混沌逻辑的严格定义则认为:只有我是我和非我是我这二者同时成立,则我才是真我。
论证过程:我是有边界的存在,只有感知到边界存在,通过边界把我和非我区别开,才由非我确定了我。
针对我是我的说法,反驳如下:一切都在变化中,如何确定我是我?以身体来确认我,则我这身体因新陈代谢每时每刻都发生变化,过去的身体与现在的身体就会不同,到底哪一个是我?以心念来确认我,我每时每刻都有新念头诞生,那一个念头能确认是我?所以,过去我不同于现在我,现在我不同于将来我,到底哪一个是我?严格说他们都是非我,可他们都是我,这就叫非我即我。
在这里,混沌逻辑与佛学思想有根本性的不同:
佛学认为非我即我,则是无我,无我为空,为假我。
混沌逻辑认为非我即我,则我才为我,才是真我。
因此,混沌逻辑如要判断两者是否同一,如A是否为B,根据定义应该这样判断:
因为A是A且非A是A,则A为A。如要A=B,
则要A是A=B是B ,且非A是A=非B是B.
即要:A=B,且非A=非B,非A=B,A=非B时,A=B.
当A≠B,非A≠非B,非A≠B,A≠非B时,A≠B
这就是混沌逻辑的基本定义与判断,与一般逻辑是截然不同的,是全新的天地。
形式逻辑的三大定律矛盾律、排中律、同一律,混沌逻辑全然给与打破。
辩证逻辑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混沌逻辑进行了发扬创新。
看似违背了一般逻辑,实际上却是更好地坚持了一般逻辑,这就是混沌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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