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石油陕西登榜不合格 企业声明执行标准存偏差[通俗易懂]

延长石油陕西登榜不合格 企业声明执行标准存偏差[通俗易懂]来源:中国经济网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2日讯 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抽查情况的通报》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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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2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抽查情况的通报》显示,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延长石油化工公司”)出现在公开标准复查企业不合格项目名单之中。记者查询发现,陕西延长石油化工公司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长石油”)全资子公司。

为持续加强对企业标准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标准水平,按照总局“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3月组织了第一季度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共抽查企业100家,合格率72%。

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规定,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抽查,一、标准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二、标准内容是否做到技术上先进与经济上合理;三、标准编号和名称是否符合规定;四、标准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是否公开。

通报指出,28家企业存在不合格项目,陕西延长石油化工公司出现在公开标准复查企业不合格项目汇总表。

陕西延长石油化工公司抽查情况为企业声明的部分执行标准同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不一致,如:GB535-1995。其复查结果不合格。

通报强调,加大督促力度,及时处理重点问题。《标准化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个别业所制定的产品标准技术要求低于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陕西各市局要密切关注,督促企业及时纠正,对拒不改正的,要公告废止标准标准。

《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是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标准化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未按照本法规定公开其执行标准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因此,陕西各市局要加强企业标准化从业人员培训和标准化知识的宣贯,切实解决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及时公开执行的产品标准。

陕西延长石油化工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4日,为延长石油全资子公司。其股东结构如下:延长石油持股100%,认缴出资65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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