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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语境下。
形而上学的所指是,孤立、静止、片面地看待问题。
辩证法的所指是,联系、发展、全面地看待问题。
这种所指下,形而上学和辩证法是一组对子。
在一般西方哲学(包括分析哲学)的语境下。
形而上学的所指是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亚氏把哲学视为科学总汇,包括理论知识(第一哲学或形而上学、第二哲学即物理学和自然科学、数学和逻辑学)、实践知识(伦理学和政治学)、创制知识(艺术、文学和辩证法)。
第二哲学研究存在物,而第一哲学研究存在或是本身。第一哲学研究最高原则和首要原因,它最抽象、前提最少、最需要智慧。
本体论(ontology),或存在论、是论,即“关于存在或是的学说”,研究作为“存在的存在”的学科,探究世界本原的学科,有时指形而上学本身,有时则指形而上学的核心部分。
辩证法(dialectic)的所指是,辩证法(dialectic)的本义是一种谈话的规则,苏格拉底把辩证法称为灵魂助产术。苏格拉底先从对方已承认的前提出发,然后通过不断提问,让对方得到自相矛盾的结论,通过启发让对方发现自己心中隐藏的真理。他的助产婆母亲接生肉体,而苏格拉底接生事物之共相和定义。这种方法被柏拉图继承和发展,深刻影响了整个西方哲学。
这种所指情况下,形而上学是一个研究领域,而辩证法是一种方法,并不是作为一组对子而存在的。因此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可以共存,比如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在道家老子这里都是这样的共存情况。
但中学教材没有援引恩格斯在《终结》中的这段原文“旧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法,黑格尔称之为“形而上学的”方法,主要是把事物当做一成不变的东西去研究,它的残余还牢牢地盘踞在人们的头脑中,这种方法在当时是有重大的历史根据的”。所以这种区分还要追溯到黑格尔。
加上我中学时并不抵触马克思主义,同时中国的教育虽然表面上也会教“老师并不都是对的,要敢于质疑权威”,但中学教育(尤其是落后地区)这种精神却并未普及。那些爱挑毛病、提的问题和得分无关、考试无关的学生甚至会被认为是刺头、是不招老师喜欢的。
这就导致我直接接受了中学教材关于形而上学和辩证法作为对子的说法。
当然,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在中国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主流意识形态的情况下,这其实就够了,因为不从事理论工作和哲学学习,也没必要掌握一般哲学的区分。
问题是我读的是哲本,高校里的哲学老师(马哲老师暂时除外吧)或多或少都对马克思主义有抵触的,这导致如果你的哲学导论或者哲学通论课程会受到上课老师的影响,再加上系里系外的影响。比如什么“清空你们高中学的哲学知识”(暗示清空马克思),”鹿克思“(指鹿为马)……等等,不经意间就会影响一个刚进大学的大一新生。
这种连带导致了一般哲学的形而上学和辩证法概念的回归(它们重新夺回了意识形态高地),哲学系的学生(非调剂)似乎莫名地有种对其它学科的优越感,觉得自己研究的是本质的东西,不是凡夫俗子能搞的。从而马哲,尤其是类似马原这样的课被摆在鄙视链最低端。
在这个过程,我显然又上当了。他们宣称之前的是错的,或者或多或少地抱怨其实错的,课堂上和论文中也会抵触马哲叙事、阶级叙事(他们认为这是政治)……等等。
这导致我抛弃了中学的那种对子区分,而拾取了一般哲学的区分。
但后来直到我读《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才发现两种区分其实都是对的,这意味着我之前浪费了大量时间在错误的认知上。就这,还要被嘲讽一句“你不能指望你学到的知识都是对的”——但问题是教育这台机器掌握在谁手里?如果学生能自由劳动,当然可以为自己所学负责,但现实是学生被分数指挥着。
总之这一块现在看来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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