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大家来到IT世界,在知识的湖畔探索吧!
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会看到不同的事物。拿盲人摸象的故事来说,有人摸到象腿,认为大象长得像柱子;有人摸到耳朵,认为大象长得像扇子。这些都反映了不同角度的认识,会得到不同的结论。在学哲学时,要理解辩证法,也会遇到这个问题。
自相矛盾的事物,为什么能放到一起呢?要理解和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要分清楚两种矛盾概念:一种是形式逻辑的矛盾,一种是辩证逻辑的矛盾。
形式逻辑的矛盾
关于形式逻辑的矛盾,最耳熟能详的例子就是韩非子那个“自相矛盾”的寓言故事。故事说:一个在大街上卖兵器的楚国人说:“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意思是说,他的盾坚硬无比,什么利器也刺不破它;接着他又说,他的矛锋利无比,任何东西都能刺破。
这时旁边一个人说:“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结果这个楚国人哑口无言了。
楚国人之所以哑口无言,是因为他的话前后矛盾,不能同时成立。这就是自相矛盾。
形式逻辑有一条规则,叫矛盾律。这条规则要求人们在思考和论证问题时,必须保持首尾一贯,不能互相打架。就是说,真相只有一个,不允许对于同一事物同时作出两个完全相反的论断。楚国人所犯的错误,正是形式逻辑的矛盾。
辩证逻辑的矛盾
辩证法所说的矛盾不是形式逻辑的矛盾,而是辩证逻辑的辩证矛盾。辩证逻辑的矛盾存在于客观事物和物质世界之中,体现了客观事物本身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本性。
辩证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辩证法所说的矛盾就是这种客观存在的,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所固有的既互相对立又互相统一的因素和倾向。简而言之,既对立又统一,这就是矛盾。
举例来说,按照形式逻辑的要求,当我们说“这是一条活鱼”的时候,就不能同时又说“这是一条死鱼”。否则,就违背了形式逻辑的矛盾律,就要犯自相矛盾的错误。但是从辩证法看来,在肯定“这是一条活鱼”的同时,也要承认这条鱼本身所包含的死亡的因素和倾向。这条鱼总是要死的。在一定的条件下,这条活鱼会转化为死鱼。
黑格尔说得好:“生命本身即包含有死亡的种子。”可见,辩证的矛盾如实地反映了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辩证本性。
总结
当我们把握世界上运动着的事物时,就会发现,一个概念就像一张照片,必须让概念运动起来,才能够把握运动着的事物。这就好像要用不同的照片串起来,才能表现出动画或电影一样。事物是充满矛盾的,因为事物总是处在运动之中,方生方死,方死方生,不能用一个静止的判断来定义。
形式逻辑的矛盾是思维中的逻辑矛盾,是我们应当力求避免的;辩证法的矛盾是存在于现实世界中的矛盾,是我们力求认识和利用的。
但是,人类的思考也需要清晰明确的概念,一是一,二是二,不能混淆。否则就是一团乱麻,说不清楚了。 如果把现实事物的法则引入逻辑思维的领域,那就带来了混乱。把辩证法沦为“变戏法”,这是许多“务实”的聪明人容易犯的思维错误。
唯物主义是一种客观的态度。我们一方面要遵循理论的规则,力求清晰确定;一方面要关注事物的本性是怎么回事,从形式逻辑上升到辩证逻辑。从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也就不难理解辩证法了。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itzsg.com/529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