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化法则之主体

显化法则之主体上一篇老游聊了对显化法则的粗浅理解 接下来的讨论都将是建立在假设显化法则存在的基础上 那么显化法则中 显化 作为一个动词 它的动作发出者又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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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化法则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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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老游聊了对显化法则的粗浅理解,接下来的讨论都将是建立在假设显化法则存在的基础上。

正如万有引力法则的发出者就是这个“万有”。

那么显化法则中,“显化”作为一个动词,它的动作发出者又是谁呢?

一些老北鼻们肯定会说,当然是“我”啊。

那么问题就来了,万有引力法则的动作发出者是“万有”,“万有”本具将周围物体吸引过去的力量。

而显化法则的动作发出者如果是“我”,那么这个“我”也应该是能使显化“放诸四海而皆准”,可是它为什么就时灵时不灵,甚至就没灵验过呢?

这里面莫不是有什么“猫腻”?

显化法则之主体

01.场景条件

首先,显化法则的显化到底是谁在显化?

如果是你认为的这个“我”,那么又是谁在认为呢?

此前老游已经介绍说过,根据内维尔‧戈达德的说法,显化是意识(觉知)的显化。

那么显化的主体,或者说动作的发出者就应该是“意识”,而非我们通常以为的“人”。

虽然根据“主体”一词的定义,主体是具有意识、感知、思考和行动能力的个体或实体,说是人在显化也不矛盾。

但是……

显化法则之主体

是人不假,但人所拥有的“意识”,和显化要动用到的“意识”二者不是一回事儿。

否则我们每个人就都应该能够凭借自己的“意识”达到心想事成。

在显化法则中,意识创造现实,这个现实包括一切人能感知到的人、事、物。

换句话说,一个场景的显化,需要整个宇宙的全部参数或者条件配合,非一人、一事、一物所能办到。

那么由此就可以得出结论,显化的“意识”肯定比我们人的“意识”要大。

并且一个场景的显化所需要的条件,用最简单来概括,至少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的配合方能实现,缺一不可。

而这里面的条件,老北鼻们啊,你以为是“可数”?

No、No、No……

显化法则之主体

只要肯“往前”推导,就会发现所有条件都能推导到宇宙大爆炸之初,那是妥妥的“不可数”啊!

你之所以来到这个世界上是因为你父母,你父母之所以来到这个世界上是因为他们的父母,他们的父母之所以生下你的父母是因为父母的的父母……

在每一个大条件下,都包含着无数小条件。

哪怕只是缺少了一个条件,那都必将导致条件不具足,无法显化。

条件具足,一个场景必然会发生。

条件不具足,一个场景无论如何也不会发生。

作为宇宙万物的一份子,小小的人身,是不可数的条件中的一个。

如果你是身体,世界又客观存在于身体之外,身体只是世界万物中的一个条件。

仅凭身体或者仅凭你觉知到的这部分“意识”去显化,就相当于用已知的一个条件去调用整个宇宙的无数参数让其配合。

条件瞬息万变,参数无穷无尽,作为个体,老铁们可以自问,成功率能有多高?

显化法则之主体

02.显化法则的主体

看到这里,恐怕有些老北鼻们就要撤了。

既然不可数也不可控,还聊什么?

在这里,老游要明确一点,以下绕口令警告:

在这里写下文字的老游,只是老游的表意识部分,是老游的觉知可以“知道”的部分。

但是老游所处的场景是怎么形成的,都有谁在看,这是老游无法知晓的部分,存在于潜意识。

如果老游写下文字的过程中,能突然冒出那么一两句“灵感”之语,则其来自于超意识。

而显化,真正形成这个世界和眼前场景的是我们的意识没错,但其中表意识实在占据了很小、很小、很小的一部分,而潜意识才是那个大头。

显化法则之主体

可以这样说,真正显化的主体是心灵,而心灵貌似出现了三个层次表意识、潜意识和超意识。

心灵作为一个概念去理解,不仅涵盖了我们能够直接感知的意识活动,还包括那些不在我们直观意识范围内的过程,如潜意识中的记忆、情感、欲望等,以及超意识中的更高层次的智慧和灵性追求。

为了帮助理解,老游先尝试让AI澄清上述有关“意识”的几个概念。

首先是表意识,通常又被称为表层意识,是指我们当前正在经历的、能够直接感知和思考的心理活动。

它是人类最为熟悉的心智状态,包括注意、思维、感觉、记忆、语言等。

表意识是我们与外部世界互动的桥梁,是我们认识世界的基础。

其次是潜意识,是指那些不在我们直接意识范围内,但仍然影响我们的行为和决策的心理过程。

这些过程可能包括习惯、调节、情绪反应和记忆。

这里老游再扩大一步,“潜意识”顾名思义,就是你的表意识所意识不到的全部其余部分。

至于超意识……

AI给的答案不能用。

显化法则之主体

老游这里所说的“超意识”或者“高我”,可以理解成远超于表意识和潜意识,是更高层次的心灵层次,是一切智慧、创造力、爱和真理的存在。

硬拗了这些概念,只为了说明一件事——

一切都是心灵、一切都是意识,意识是生命的载体,眼耳鼻舌身意之所觉,皆是意识显化的结果。

总而言之一句话,我们就是心灵。

显化的主体亦是心灵,而非表面上理解的这个人。

显化法则之主体

03.心灵的创造不可能失败

如果你还认为是身体创造现实,那么你还无法运用显化法则。

如果你还认为,是因为自己作为某一个角色身份,做了什么或者没做什么而导致了眼前的场景,你还不了解显化法则。

当你以身体或者角色的角度去显化,势必失败,因为身体或者角色只是显化的条件之一。

唯有当你能够用心灵的角度去显化时,才能显化一切。

就心灵层面而言,想即是创造,想出来的同时,创造已经完成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

心灵的创造不可能失败。

显化法则之主体

说到这里,老北鼻们是不是多少理解为什么你所见的世界与想要的不一样了吧?

心灵貌似分出了层次,负责显化场景的是潜意识,而体验显化结果的却是表意识。

潜意识,刚才老游说了,是表意识所无法感知的部分。

我们都感知不到潜意识正在显化,又怎么能让它帮我们显化出我们表意识决定想要的呢?

而表意识负责感知显化的结果,进而产生好坏是非对错的判断。

再由这些判断引发情绪和感受。

这些情绪和感受被传递给潜意识。

潜意识根据感受继续显化……

看出问题了吗?老铁们?

结果成了,表意识不想要的,正是潜意识正在显化的。

你说坑人不坑人?

显化法则之主体

04.时间差

表意识和潜意识之间明显存在沟通问题,且存在时间差问题。

于心灵而言,时间不存在,当下“想”即“得”。

但对于进入幻相时空,已经忘记潜意识和超意识的表意识而言,则存在一个时间差。

即潜意识显化出场景,到表意识感知到场景的“空间距离”。

这就是为什么经常出现想要显化的与实际显化的不一致,而不想要的却持续显化出来,因为对“时间差”的误解,以及对显化法则的误用,在不知不觉中早已形成了“恶性循环”……

停,聊到这里,老游这个坑真是越挖越大。

显化法则之主体

问题太多,一语难全。

05.沟通的工具

还是先从简单的入手。

既然已经知道了心灵貌似存在意识层次差别,如果要解决显化特定场景的问题,方法也呼之欲出。

那就是要潜意识能够明白表意识想要的是什么。

而一般教导显化的视频或者内维尔的演中或多或少也都提到过一些“显化工具”,比如正念、观想、构建场景等等。

其实,表意识与潜意识沟通的工具乃是感受,只要表意识能搞定感受,就能搞定与潜意识的沟通问题。

那么接下来老游准备讨论的问题就是显化法则之感受。

感兴趣的老北鼻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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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化法则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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