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编辑学理论的几点想法

有关编辑学理论的几点想法近日 编辑学会将讨论编辑学理论框架 讨论对象是湖北 出版科学 1999 年第一期所刊 编辑学理论纲要 构想 等三篇文章 本人不揣冒昧 撰此 几点想法 聊供同行参考与批评 一 关于应用科学近年来 对编辑学是否是应用科学 认识上似 编辑学理论纲要

欢迎大家来到IT世界,在知识的湖畔探索吧!

近日,编辑学会将讨论编辑学理论框架,讨论对象是湖北《出版科学》1999年第一期所刊《
<编辑学理论纲要>
构想》等三篇文章。本人不揣冒昧,撰此“几点想法”,聊供同行参考与批评。




一、关于应用科学

近年来,对编辑学是否是应用科学,认识上似乎已较为一致。明显的进步是,编辑学刊物上的玄学文章比以前少了一些。在编辑学的性质是应用科学这一问题上取得认同,其意义是有利于为研究和发展确立方向。在人文科学中,教育学和社会学等,都属应用科学,它们的科学地位和科学作用是举世公认的。语言学是古老的基础科学。近年来,语言学中的应用语言学发展最快,特别是语言的计算机应用更成为世界性的课题,其重要性显而易见。所以,不能认为应用科学低一等。
应用科学的理论必须面向实际工作,因此,理论的可操作性,以及可以通过实践对理论进行验证,是其不可忽视的基本特征,其理论形式经常表现为公式、定理、原则、规则等。如社会学中的恩格尔系数、马太效应等,教育学中的直观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等,经济学中的边际效率、投入产出分析等。应用科学的研究重点,不是解决一般认识问题,而是为解决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科学原理。譬如,面对如何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应用科学的主要任务是提出一套保证产品质量的具体方法,因此管理科学中的质量管理终于成为一套可操作的科学原理。管理科学之所以成为一门应用科学,就在它的科学原理是可操作的。质量的重要性这类认识问题当然要讲,但仅仅停留在讲重要性上,尚不可算是应用科学。除了要解决认识问题,关键是提供可操作的方法或原理。应用科学的特殊作用在此。
应用理论与具体的技能、技术的根本区别是,它具有普遍性;但从另一面看,它的适用范围一般较小,有较多的条件限制。例如,教育学中的直观性原则适用于初级教育;社会学中的恩格尔系数适用于测量居民的生活水平等。对应用理论来说,切忌作空泛的,或一般化的研究。譬如,经常强调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这无疑是必要的,然而这样一些正确无误的道理讲得再多,也不能成为应用理论。应用理论的任务,是为这个统一提供具体方法或原理。研究应用理论为什么特别困难?为什么难有进展?为什么经常令人望而却步?基本原因就在,它必须提出这样一些足以解决问题的可操作的方法、原理、或规则等。这种具体方法或规则,一般只在一定范围内适用,在另一些范围又要提出另一些具体方法或规则。其实,达到在一定范围内适用的目的,就足够了。企图发明一个在任何范围都能促使两个效益统一的方法或规则,就像想发明一个包医百病的仙丹一样,至多是良好愿望而已。
把其它学科中的一般原理应用到本学科中来,譬如把主体与社会环境的一般原理应用到编辑学中来,这是必要的、有益的。但是,如果一般地讲主体与社会环境的作用与反作用,这在所有学科中经常遇见,这就成为一般的或普通的道理。就应用科学的要求而言,这可以算是第一步。与此相比,更重要的是研究与这社会环境产生互动的具体模式或规则,以及在这具体社会环境中进行操作的方法或原理。
与应用科学的上述特征相联系,应用科学中通常使用的研究方法是实证的方法。前些时候,常见有人用逻辑演绎的方法研究编辑学,第一步是寻找所谓逻辑起点,结果产生出一些谁也读不懂的论文。实证作为一种研究方法的特点是,先确定研究目的,从此出发,或作调查,或查资料,或进行实验,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得出初步结论后必须再作验证。比较、类型、调查、统计等,其实都属于实证的范畴。离开这种实证的方法,不能产生适于应用的理论,这在科学史上几乎没有例外。近半个世纪以来对实证论的批评,影响人们对实证方法的认识和使用,大概是应用科学在发展中经常遇到的一种思想障碍。
因此,对创立一门应用科学的难度不可低估。西方人创立现代教育学,从夸美纽斯(1592—1670)算起,用了二百来年;西方人创立现代社会学,从孔德(1798—1857)算起,也用了上百年。创立具有应用科学性质的现代编辑学,如果想在两代人手里完成,多半还要靠方法对头、路子正确才有可能。

二、关于研究对象

对一门学科来说,确定其性质、对象、范围是首要的事。它之所以重要,原因之一是,为了保持内容的完整性与系统性,避免内容方面的不统一、不一致,避免逻辑上出现混乱与自相矛盾。关于编辑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眼下学界有不同意见,这不令人奇怪。不过,研究对象的不同,直接造成研究内容方面的差异;任何对象凡经确定,都具有规定其研究内容的作用。对科学研究来说,实现对象与内容的统一,乃是维系学科本身具有系统性与完整性的不可缺少的条件。对象与内容的不统一,必然是学科体系的混乱与自相矛盾。
我读《编辑学理论纲要》,觉得其中有不少精彩的见解,另外又有这样的感受,就是《纲要》在研究对象与研究内容的关系方面,似乎掉进了自己设置的陷阱之中。这里的研究对象与其研究内容,实际上是不相关的两张皮。
先看研究对象是什么?《纲要》第一部分“编辑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编辑学以编辑活动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包括存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各个行业的编辑活动。”接着,在“编辑学的相关学科”又说:“编辑学的研究对象不限于出版业的编辑活动,还包括各种传播媒介的编辑活动。”根据上述说明,可知作者明确反对“限于出版业的编辑活动”,同时坚持把“各种传播媒介的编辑活动”,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这样规定自己的“研究对象”,一般讲未尝不可。我为什么说是两张皮呢?《纲要》远没有把这个研究对象贯穿到自己的研究内容之中。研究对象与研究内容实际上是分裂的,所以成为两张皮。其主要表现,有以下两方面。
其一,超越“各种传播媒介的编辑活动”这个研究对象规定的范围。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编辑概念”。《纲要》第二部分“编辑概念”:“编辑指以传播信息、知识为目的,对原稿或文字、视听资料进行设计、组织、选择和加工整理等工作,也指从事这种工作的人,即编辑工作者。”就这“编辑概念”而言,我以为也可适用于“各种传播媒介”以外的活动。譬如,老师为教学的需要而编参考资料,这件事符合“以传播信息、知识为目的”,也符合“对原稿或文字进行设计、组织、选择和加工整理”,因此老师为教学需要而编参考资料也就变成编辑工作。不仅老师编教学参考资料是如此,企事业单位内部经常也有类似的事。造成这样的不一致,我想可能是“概念”确定在前,对象确定在后。不过,在“以传播信息、知识为目的”之前,若加“在各种传播媒介中”,至少可以避免这类混淆。
其二,不能覆盖“各种传播媒介的编辑活动”这个研究对象规定的范围。
例如,称编辑活动的特征是“选择性”、“加工性”、“中介性”。这个特征,至少不适用于“各种传播媒介”中的电影编辑和电视编辑。
在电影片、电视片的制作中,编辑只作文字加工整理等工作。在此,具有选择权的是制片人和导演,决不是编辑,因此这里的编辑不具有“选择性”与“中介性”这两项特征。在电视节目中,某些专题节日如电影、电视频道的编辑,其职责限于选择可以公开播放的电影片或电视片,并作适当的次序安排,编辑无权“加工”,所以不可能具有“加工性”。需知对这些具有著作权的作品作无端加工,属侵权行为,是法律严格禁止的。
再如,称编辑活动的功能是“设计功能”、“组织功能”、“优化功能”、“调控导向功能”。至少其中“设计功能”“组织功能”这两项,不适用于电影、电视编辑。编辑在电影片、电视片的制作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不说是微不足道,也可说是相当不重要。
由此进而可知,《纲要》中至少有“编辑主体”、“编辑对象”、“编辑过程”、“编辑风格”这四大部分内容,背离电影编辑、电视编辑的实际情况。同时也可这样说,在《纲要》全部内容中,除“编辑与传媒”这一部分稍有例外,其它部分都不是真正谈电影编辑、电视编辑。
又如,“编辑过程的三个阶段”中的第一阶段,主要讲编辑的选题与组稿。可是,对报业中的新闻编辑(不是副刊编辑)来说,选题与组稿的工作是微不足道的。新闻编辑的工作,首先是对各新闻通讯社传发来的与本报记者部采写的新闻稿进行选择,然后加工,再制作标题,拼制版面。所以,这个“三阶段”只适于书刊编辑,不可用于新闻编辑。
我想,《纲要》的内容,大体是以出版编辑中的书刊编辑为对象撰写的;研究对象,可能是在内容确定之后,另外加上去的。结果,不能不造成上面所说的两张皮。

三、关于书刊编辑

就谈书刊编辑而言,《纲要》显得颇为成功;其中,最好者为“编辑风格”这一部分。我从挑毛病的角度,谈点想法。
其一,关于编辑活动的特征。我想补充的是,编辑活动本身不能形成最终产品,它必须与复制活动相结合才形成最终产品,必须与发行结合才能完成产品的社会分配。这个特征,对编辑活动的存在与发展,随时都有重大影响。
其二,关于编辑的“设计功能”。《纲要》云:“设计功能:通过具体选题,设计各种文化产品的内容与形式。通过选题计划和选题规划,对文化生产进行总体设计,建构国家的、民族的和时代的文化大厦。”这样说,我以为夸大了编辑的设计功能与组织功能。理由之一是,无论在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中,凡是学术价值高的著作,一般都是先有研究人员的研究课题,后有编辑的选题。要编辑为研究人员设计高水平的研究课题,一般说,既无此必要,也无此能力和水平。理由之二是,理工科技领域的所有设计,包括工程、机构以及种种产品等的设计,这一类数量巨大的重要文化产品,都属科技人员或部门领导人的事,从来不需要编辑在这里发挥设计与组织功能。理由之三是,文艺类产品中的舞台艺术,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它们的产生与演出,与编辑的设计与组织从来无关。理由之四,在电影、电视类文化产品中,发挥设计功能与组织功能者,是制片人与导演,不可能是编辑。不必再举其它例证,据此可以说明,编辑对国家、民族、时代的文化产品的设计与组织,仅仅在一定的和有限的范围之内存在。夸大编辑的设计与组织功能,并无事实根据。
其三,关于编辑规范。我以为编辑规范,主要是法律规范、道德规范、工作规范三项。不提法律规范,不妥。文字规范与技术规范,可归到工作规范之中。
其四,关于“社会效益第一原则”。作为“编辑活动应该遵循的准则”,我以为应该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如此才是完整的内容。

(刊于《编辑之友》2000年第4期)

责任编辑:彭颖

作者简介

有关编辑学理论的几点想法

刘光裕(1936- ),江苏武进人。中国著名编辑学家,编纂中国出版通史的最早倡导者之一。1959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留校执教。1970年,借调至山东省革委写作组。1973年,全国十家直属中央的综合大学学报奉命复刊,山东大学《文史哲》为其中之一。刘光裕回到山东大学,任《文史哲》编辑部副主任(主任空缺),全权负责复刊事宜。1975年初,重回山东省革委写作组。1978年,任山东省委宣传部理论研究室副主任。1979年夏,再次回山东大学出任《文史哲》编辑部主任。《文史哲》发行量在1982和1983年居全国同类刊物之首。1984年冬,辞去学校行政职务,回中文系教书,绝意仕途,埋头读书。1996年退休。著有《编辑学论稿》(山东教育出版社,1989年);《柳宗元新传》(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中国书籍出版社2017年再版);《编辑学理论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1995年);《历史与文化论集》(中国文学出版社,2004年);《先秦两汉出版史论》(齐鲁书社,2016年);《蔡伦造纸与纸的早期应用》(齐鲁书社,2021年)等学术著作,另有文艺学、哲学、经学、史学、文字学等方面论文数十万字,其中数篇文章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出版六家

出版人的小家


出版六家公众号的所有内容,均为原创

未经许可,请勿使用

欢迎合作、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itzsg.com/90263.html

(0)
上一篇 52分钟前
下一篇 42分钟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YX

mu99908888

在线咨询: 微信交谈

邮件:itzsgw@126.com

工作时间:时刻准备着!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