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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23331 2012《能源管理体系要求》,与GB/T23331 201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性变化如下:
采用了ISO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包括高阶结构、相同的核心文本、通用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重新梳理了文本结构和措辞;
优化了与战略管理过程的融合;
强化了最高管理者的作用;
澄清了能源种类排除、能源评审要求、能源绩效参数和能源基准相关内容; 引入了对能源绩效参数和相关能源基准“归一化”的概念;
增加了能源数据收集策划和相关要求的内容。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了部分有关术语来源参考文件的批注;
删除了部分与我国应用情况无关的批注;
对某些批注进行了必要的补充。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深圳华测国际认证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国金衡信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电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鲁源节能认证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世标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内蒙古节能协会、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铜山华润电力有限公司、高质标准化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佛山绿色发展创新研究院、湖南楚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晴、李鹏程、王赓、黄进、周璐、陈海红、林翎、李燕1)、张瑜、彭新、郭晓东、谢修平、侯姗、王得蓉、王世岩、李燕2)、尹晓敏、龙妍、张岚、靳世平、金宇晖、刘猛、于磊、彭妍妍、韩光辉、夏玉娟、王刚、虞旭清、沈其明、李勋、姚芩、潘珂、高雪梅、张焕弟、陈超虎、路征、艾斌、陈嘉、周前、李宝佳、刘颖超、单龙辉、李洪福、刘继辉、杨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23331 2009、GB/T23331 2012。
1)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引言
0.1 总则
本标准旨在帮助组织建立必要的体系和过程,不断改进能源绩效,包括能源效率、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本标准规定了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要求。能源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支持能源绩效改进的节能文化。建立节能文化取决于组织各层级尤其是最高管理者的承诺,并与企业文化相融合。
本标准适用于组织控制下的各项活动。可根据组织的特定要求,包括体系的复杂程度、文件化程度和可用资源,恰当运用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能源管理体系范围和边界内的设施、设备、系统或用能过程的设计和采购。本标准不适用于组织能源管理体系范围和边界外的产品使用过程,也不适用于设施、设备、系统和用能过程之外的产品设计。
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包括能源方针、目标、能源指标以及与能源效率、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相关的措施计划,需同时符合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能源管理体系能够帮助组织设定并实现目标和能源指标,采取所需的措施以改进其能源绩效,并证实其体系符合本标准要求。
0.2 能源绩效方法
本标准提供了系统化、数据导向和基于事实过程的要求,聚焦于持续改进能源绩效。能源绩效是本标准所提出概念中的一个关键要素,目的是确保持续获得有效且可测量的结果。能源绩效是与能源效率、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相关的概念。能源绩效参数和能源基准是本标准提出的两个互相关联的要素,用于证实组织能源绩效的改进。
0.3 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
本标准描述的能源管理体系是以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的持续改进为基础,并将能源管理融入现有的组织实践中,如图1所示。
在能源管理方面,PDCA方法可简述如下:
策划:理解组织所处的环境,建立能源方针和能源管理团队,考虑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进行能源评审,识别主要能源使用并建立能源绩效参数、能源基准、目标和能源指标以及必要的措施计划,该计划与组织的能源方针一致,用以实现能源绩效改进的结果。
实施:实施措施计划、运行和维护控制、信息交流,确保人员能力,并在设计和采购时考虑能源绩效。
检查:对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进行监视、测量、分析、评价、审核及管理评审。
改进:采取措施处理不符合项,并持续改进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
图1PDCA循环
0.4 与其他管理体系标准的兼容性
本标准符合ISO对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包括高阶结构、相同的核心文本以及通用术语和定义,从而确保与其他管理体系标准高度兼容。本标准可单独使用。组织也可将其能源管理体系和其他管理体系结合,或整合到实现其他业务、环境或社会目标的过程中。两个从事类似活动但具有不同能源绩效的组织,可能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本标准包含了评价符合性所需的要求。任何有意愿的组织均能够通过以下方式证实其符合本标准:
进行评价和自我声明;
寻求组织的相关方(例如:顾客),对其符合性或自我声明进行确认;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能源管理体系进行认证。
本标准使用以下助动词:
“应”(shal)表示要求;
“宜”(should)表示建议;
“可、可能、能够”(can)表示可能性或能力;
“可以”(may)表示允许。
标记为“注”的信息旨在帮助理解或使用本标准。第3章中使用的“注”提供了附加信息,以补充术语信息,并可能包含使用术语的相关要求。
0.5 本标准的益处
本标准的有效实施,提供了改进能源绩效的系统方法,以使组织转变管理能源的方式。通过将能源管理融入业务过程,组织能够建立持续改进能源绩效的过程。通过改进能源绩效和降低相关的能源成本,组织能够更具竞争力。此外,实施本标准能够减少与其能源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使组织为满足减缓气候变化的总体目标作出贡献。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能源管理体系的要求,旨在使组织通过系统方法实现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本标准:
a)适用于任何组织,无论其类型、规模、复杂程度、地理位置、组织文化或其提供的是何种产品和服务;
b)适用于由组织管理和控制的影响能源绩效的活动;
c)适用于任何数量、用途或种类的能源消耗;
d)要求证实持续的能源绩效改进,但未规定实现能源绩效改进的程度;
e)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管理体系协调或融合。
附录A提供了本标准的使用指南。附录B提供了本标准与旧版标准的对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与组织有关的术语
3.1.1组织 organization
为实现目标(3.4.13),由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构成自身功能的一个人或一组人。
注: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个体经营者、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合股经营的公司、公益机构、社团,或上述单位中的一部分或结合体,无论其是否有法人资格、公营或私营。
3.1.2最高管理者 to pmanagement
在最高层指挥并控制组织(3.1.1)的一个人或一组人。
注1:最高管理者有权在组织内部授权并提供资源。
注2:若管理体系(3.2.1)的范围仅覆盖组织的一部分,则最高管理者是指那些指挥并控制组织该部分的人员。注3:最高管理者在能源管理体系(3.2.2)的能源管理体系范围(3.1.4)和边界(3.1.3)内控制组织。
3.1.3边界 boundary
物理或组织界限。
示例:一个或一组过程(3.3.6),一个场所、一个组织所控制的多个场所或一个完整的组织(3.1.1)。注:能源管理体系的边界由组织确定。
3.1.4能源管理体系范围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scope
EnMS范围
组织(3.1.1)通过能源管理体系(3.2.2)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注:能源管理体系范围可能包括多个边界(3.1.3),也可能包括运输业务。
3.1.5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利益相关方 stakeholder
能够影响决策或活动、受决策或活动影响,或感觉自身受到决策或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3.1.1)。
示例:相关方可包括顾客、社区、供方、监管部门、非政府组织、投资方和员工。
3.2 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术语。
3.2.1管理体系 management system
组织(3.1.1)用于建立方针(3.2.3)、目标(3.4.13)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过程(3.3.6)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
注1:一个管理体系可关注一个或多个领域(例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和安全等)。
注2:体系要素包括组织的结构、角色和职责、策划和运行、绩效评价和改进。
注3:管理体系的范围可能包括整个组织、其特定的职能、其特定的部门,或跨组织的一个或多个职能。能源管理体系范围(3.1.4)包括在其边界(3.1.3)内的全部能源种类。
3.2.2能源管理体系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EnMS
建立能源方针(3.2.4)、目标(3.4.13)、能源指标(3.4.15)、措施计划和过程(3.3.6),以实现目标和能源指标的管理体系(3.2.1)。
3.2.3方针 policy
由最高管理者(3.1.2)正式表述的组织(3.1.1)的意图和方向。
3.2.4能源方针 energy policy
由最高管理者(3.1.2)正式表述的,有关能源绩效(3.4.3)的整体意图、方向和承诺的组织(3.1.1)声明。
3.2.5能源管理团队 energy management team
经授权负责有效实施能源管理体系(3.2.2)和实现能源绩效改进(3.4.6)的人员。
注:在决定能源管理团队规模的时候要考虑组织(3.1.1)的规模和性质,即可用资源。一个人也能够以团队的角色发挥作用。
3.3 与要求有关的术语
3.3.1要求 requirement
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满足的需求或期望。
注1:“通常隐含的”是指对组织(3.1.1)和相关方(3.1.5)而言是惯例或一般做法,所考虑的需求或期望是不言而喻的。
注2:规定要求指明示的要求,例如:文件化信息(3.3.5)中规定的要求。
3.3.2符合 conformity
满足要求(3.3.1)。
3.3.3不符合 nonconformity
未满足要求(3.3.1)。
3.3.4纠正措施 corective action
为消除不符合(3.3.3)的原因并预防再次发生所采取的措施。
3.3.5文件化信息 documented information
组织(3.1.1)需要控制并保持的信息,以及承载信息的载体。
注1:文件化信息可能以任何形式和承载载体存在,并可能来自任何来源。
注2:文件化信息可能涉及:
管理体系(3.2.1),包括相关过程(3.3.6);
为组织运行而创建的信息(可能被称为文件);
实现结果的证据(可能被称为记录)。
3.3.6过程 proces 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系列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
注:与组织(3.1.1)活动相关的过程可能为:
物理过程(例如:能源使用过程,如燃烧);
经营或服务(例如:订单履行)。
3.3.7 监视 monitoring
确定体系、过程(3.3.6)或活动的状态。
注1:为了确定状态,可能需要实施检查、监督或细致观察。
注2:在能源管理体系(3.2.2)中,监视可能是能源数据的评审。
3.3.8 审核 audit
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客观评价,以判定审核准则满足程度的系统的、独立的、形成文件的过程(3.3.6)。
注1:审核可能是内部审核(第一方审核)或外部审核(第二方或第三方审核),也可能是结合审核(结合两个或多个领域)。
注2:内部审核由组织(3.1.1)自行实施执行或由外部其他方代表其实施。
注3:“审核证据”和“审核准则”的定义见GB/T19011。
注4:这里定义的和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审核”意指能源管理体系(3.2.2)内部审核,不同于“能源审计”。在本定义中,“审核证据”意指能源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证据,而并非意指能源审计的证据。
3.3.9 外包 outsource
安排外部组织(3.1.1)承担组织的部分职能或过程(3.3.6)。
注:虽然外部组织处在管理体系(3.2.1)范围之外,但是外包的职能或过程是在范围之内。
3.4 与绩效有关的术语
3.4.1测量 measurement
确定数值的过程(3.3.6)。
3.4.2绩效 performance
可测量的结果。
注1:绩效可能涉及定量或定性的结果。
注2:绩效可能与活动、过程(3.3.6)、产品(包括服务)、体系或组织(3.1.1)的管理有关。
3.4.3能源绩效 energy performance
与能源效率(3.5.3)、能源使用(3.5.4)和能源消耗(3.5.2)有关的、可测量的结果。
注1:可针对组织(3.1.1)的目标(3.4.13)、能源指标(3.4.15)和其他能源绩效要求测量能源绩效。
注2:能源绩效是能源管理体系(3.2.2)的绩效(3.4.2)的一部分。
3.4.4能源绩效参数 energy performanc eindicator;EnPI
由组织(3.1.1)确定的能源绩效(3.4.3)的度量或单位。
注1:依据被测量的活动属性,能源绩效参数可能以一个简单的度量单位、比率或一个模型表示。注2:更多能源绩效参数的信息,可参考GB/T36713。
3.4.5能源绩效参数值 energy performance indicator value
EnPI值
在某一时间节点或特定时段内,能源绩效参数(3.4.4)的量化数值。
3.4.6能源绩效改进 energy performance improvement
同能源基准(3.4.7)比较,与能源使用(3.5.4)相关的能源效率(3.5.3)或能源消耗(3.5.2)的可测量结果的改进。
3.4.7能源基准 energy baseline;EnB
用作比较能源绩效(3.4.3)的定量参考依据。
注1:能源基准由组织(3.1.1)确定,基于特定时段和/或条件的数据。
注2:一个或多个能源基准作为实施能源绩效改进措施前后(或者实施与未实施能源绩效改进措施)的参照,用于确定能源绩效改进(3.4.6)。
注3:更多能源绩效测量和验证的信息,可参考ISO50015。
注4:更多能源绩效参数和能源基准的信息,可参考GB/T36713。
3.4.8静态因素 static factor
对能源绩效(3.4.3)有显著影响且不经常变化的已知因素。
注:“显著”的判定准则由组织(3.1.1)确定。
示例:设施规模、安装设备的设计、每周轮班次数、产品范围。
3.4.9相关变量 relevant variable
对能源绩效(3.4.3)有显著影响且经常变化的、可量化的因素。
注:“显著”的判定准则由组织(3.1.1)确定。
示例:天气条件、运行条件(室内温度、光照水平)、工作时间、生产量。
3.4.10归一化 normalization
为了在同等条件下比较能源绩效(3.4.3),修正数据来反映变化。
3.4.11风险 risk
不确定性的影响。
注1:影响是指对预期的偏离 正面的或负面的。
注2:不确定性是一种状态,是指对某一事件、其后果或其发生的可能性缺乏(包括部分缺乏)信息、理解或知识。
注3:通常用潜在“事件”(见GB/T23694 2013中的4.5.1.3)和“后果”(见GB/T23694 2013中的4.6.1.3),或两者的结合来描述风险的特性。
注4:风险通常以事件后果(包括环境的变化)与相关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见GB/T23694 2013中的4.6.1.1)的组合来表示。
3.4.12能力 competence
运用知识和技能实现预期结果的本领。
3.4.13目标 objective
要实现的结果。
注1:目标可能是战略性的、战术性地或运行层面的。
注2:目标可能涉及不同的专业领域(例如:财务、健康和安全以及环境的目标),并能够应用于不同层面[例如:战略
性的、组织层面的、项目、产品和过程(3.3.6)]。
注3:目标可能以其他方式来表述,如:预期结果、意图、运行准则,能源目标,或使用其他近义词(例如:目的等)。
注4:在能源管理体系(3.2.2)的框架下,由组织(3.1.1)设定符合能源方针(3.2.4)的目标,以实现特定结果。
3.4.14有效性 efectivenes
实现策划的活动和取得策划的结果的程度。
3.4.15能源指标energy target
能源绩效改进(3.4.6)的可量化的目标(3.4.13)。
注:能源指标可包括在目标中。
3.4.16持续改进 continual improvement
不断提升绩效(3.4.2)的活动。
注:本概念与能源绩效(3.4.3)和能源管理体系(3.2.2)的改进有关。
3.5与能源有关的术语
3.5.1能源 energy
电、燃料、蒸汽、热力、压缩空气以及其他类似介质。
注:就本标准而言,能源包括可再生能源在内的各种形式,可被购买、贮存、处置、在设备或过程中使用以及被回收利用。
3.5.2能源消耗 energy consumption
使用能源(3.5.1)的量。
3.5.3能源效率 energy eficiency
输出的绩效(3.4.2)、服务、产品、商品或能源(3.5.1),与输入的能源之比或其他数量关系。
示例:转换效率;所需能源/所消耗的能源。
注:输入和输出都宜在数量及质量方面进行详细说明,并且可测量。
3.5.4能源使用 energyuse
能源(3.5.1)的应用。
示例:通风、照明、加热、制冷、运输、数据存储、生产过程。
注:能源使用有时指“终端用能”。
3.5.5能源评审 energyreview
基于数据和其他信息,分析能源效率(3.5.3)、能源使用(3.5.4)和能源消耗(3.5.2),以识别主要能源使用(3.5.6)和能源绩效改进(3.4.6)的机会。
3.5.6主要能源使用 significant energy use;SEU
能源消耗(3.5.2)量大和/或在能源绩效改进(3.4.6)方面有较大潜力的能源使用(3.5.4)。
注1:主要能源使用的判定准则由组织(3.1.1)决定。
注2:主要能源使用可能是设施、系统、过程或设备。
未完待续
根据网络整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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