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直方大

《易经》:直方大“直方大”这是《易经》坤卦六二爻的言辞中的三个字,对这三个字的解释就直接决定了对六二爻的正确认识程度,那么我们今天就不论其他,只论这一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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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方大”这是《易经》坤卦六二爻的言辞中的三个字,对这三个字的解释就直接决定了对六二爻的正确认识程度,那么我们今天就不论其他,只论这一点东西!

有人说“直”是《诗经》中说的之“值其鹭羽”之“值”,有人说是“持”,其实他们的意思都是靠边的,可是我认为它就是“直”,并不是什么那个这个的!

至于为什么,我肯定要做说明!这就不得不说“直方大”这个组合了,孔子在爻象中说到:“直以方也”而并没说到“大”字,这一点就值得我们思考了!

当然圣人也会出错,咱们只是就事论事就好,看看孔夫子为什么把“大”字忽略掉了呢?夫子说:“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可以说是有因果关系的,“直以方”就是因,后面的就是可造成的结果,所以可以看出孔夫子并不把“大”字作为因!

以上所述可以看出“大”字就是一个果一样的存在,“直方大”是不是可以直接拓展到“直以方则大”,用一句话说“直方大”就是六二爻的真实本质逻辑,“不习,无不利”就如爻象中的一样,可能只是相对的一个结果而已。也就是说一个因果关系成就的存在可以作为一个果的因!

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解释通为什么孔夫子在后面说:“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而不谈“大”字的原因!

当然,我支持夫子的这种理解,不是因为他是名人,我从来不看头衔。之所以如此,也说说我个人补充的一点东西吧!“直方大”在我的理解中就是:“直于方则能大”,这里可能需要解释一下“方”的意思,“方”可解释为:“规律,道理”,往大了说可以解释为“天道”,你想想都合于天道了,还能有什么不利的结果?而且本就是坤卦的六二爻,坤为顺,以顺应天道成地道,这是合乎坤卦整体逻辑的!

其次还有一个证据就是老子的《道德经》中有:“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可想而知“大”也只是已成的状态,并非因素成分!

而且像“直”字这样的用法在古书中有很多,并不是需要通过解释成什么通假字和一些看起来根本不想干意义的字!

古书上早期可能会有很多通假字,那是很早才多一点,到周朝以及以后的通假字并不是太多,有的话,一般也是之前传递下来的居多,而后人解释经典,解释出来的新通假字往往都是因为凑合自己的私意的原因居多!

比如《尚书》中就有不少,这是汉文字发展过程中的难以避免过程而已,字被造出来,就需要熟悉实用的过程,写“白字”,写错字或者记录谈话时的时间紧迫等等原因,都可以造成通假字,而后期文化昌盛了,就不太可能出现新的通假字,也不会有人故意运用通假字的意思来表达!

所以“直”就是“直”,人的思维直于天道就会广大,就会无不利,介于此,所以我今天才有此篇,也希望有新论述的朋友可以提供一下自己的观点,以便发现新的可能性,说不定就是我升阶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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