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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话题其实我一直不想谈,但是作为一个诗歌爱好者,出于对诗歌的热爱,我不得不写下这一篇文章。2011年12月份,诗人木心在乌镇离世了,你是否还记得那首《从前慢》,2015年4月份,诗人汪国真离开了我们,你是否还记得那首《热爱生命》,2017年12月份,台湾诗人余光中也逝世了,你是否还记得那首《乡愁》。当一个又一个优秀的新诗诗人离我们远去,当梨花体、乌青体、下半身诗歌玷污了新诗的纯洁,当余秀华、许立志等等诗人被打上了各种各样奇怪的标签,我真的非常不解这个问题:现代诗歌发展到今天究竟怎么了?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很多人觉得诗歌就应该紧跟潮流,不断地突破形式束缚,打造属于这个时代的诗歌,显然可以说“成功”了,现代诗歌逐渐开始被边缘化、小众化,诗人这一身份不再引以为傲,而是遭到鄙弃。甚至,有些人开始抨击新诗,这不就是散文分行了吗?这几句话瞎凑在一起也能叫诗?看来,我们务必要先来讨论讨论究竟什么是诗歌?
诗歌的定义是用高度凝练的语言,形象表达作者丰富情感,集中反映社会生活并具有一定节奏和韵律的文学体裁。试着来提取一些关键要素,其一是“高度凝练的语言”,这便是诗歌和其他文体有区别之处,如果语言不够凝练,它就未必称得上是诗歌,因而古代诗歌会有各种意象产生,比如芭蕉代表了“孤独忧愁”,长亭代表了“离别伤感”,其二是“表达丰富情感”,即需要有内涵,如果只是文字的堆砌,严格意义上说它也就不是诗歌,借景抒情、托物言志等等写作方法便是很好的体现。其三是“一定节奏和韵律”,这同样是诗歌特有的要素,这就不得不有形式上的束缚,要求押韵,甚至要求平仄,至少可读性要强,否则也不能称为诗歌。所以,一提到诗歌,我们应该想到的是内涵、美感、意境、音韵等词,又不是想到空洞、丑恶、平白等词。
古代诗歌不讨论,五四运动前后,受到西方诗歌的影响,新诗慢慢代替了古典诗歌,主张废除旧体诗形式上的约束,白话俗语也能表达情感,于是出现了新月派、现代派等等主要流派,比如徐志摩、林徽因、卞之琳、戴望舒、艾青等等诗人。在这一时期,民主、科学、文化、爱国等等氛围相当浓厚,青年对知识的渴求是迫切的,新诗是极其受人尊重的。
例如卞之琳的《断章》,全诗如下: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都说“好诗不厌百回读”,请静下心来,好好品味这四行诗,它显然是符合诗歌的几大要素的,前两行将你带入一个画面,一个少年郎在桥上看风景,一女子在楼上看少年郎,后两行则表达出了绵绵的情思,明月装饰了少年郎的窗子,少年郎却来到了女子的梦中。
例如戴望舒的《我用残损的手掌》,节选如下:我用残损的手掌,摸索这广大的土地(di),这一角已变成灰烬,那一角只是血和泥(ni)。当时诗人刚从监狱里出来,摸着自己的遍体鳞伤,想到了祖国的河山又何尝不是如此,此诗篇读来让人热血澎湃,而并不是直接说“我的手受伤了,我的祖国也受伤了,这边在打仗,那边也在打仗。”
文化大革命后,知识分子被逐渐重视起来,科学、文化氛围也再次浓厚起来,即八十年代前后,诗坛上出现了一个新的诗派,被称为“朦胧派”,其主要代表有顾城、海子、北岛、舒婷、食指等等。在这一时期,诗人是很荣耀的身份,青年对诗歌有着本能的一种崇拜,几乎每个大学都有一个诗社存在。
例如舒婷的《致橡树》,节选如下: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我如果爱你,绝不学痴情的鸟儿,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诗人用了凌霄花、鸟儿、泉源、险峰等等形象,表达了对传统爱情观的否定,说出了自己理想的爱情观,在当时多多少少的女孩子在朗诵这一首诗,引起的共鸣可想而知。
例如食指的《相信未来》,节选如下:当蜘蛛网无情地查封了我的炉台(tai),当灰烬的余烟叹息着贫困的悲哀(ai),我依然固执地铺平失望的灰烬,用美丽的雪花写下:相信未来(lai)。朗朗上口的诗句、优美的意境、深邃的内涵,表达了类似食指这样的知青在那个年代的迷惘无奈却又相信着未来。
注:细心的小伙伴们会发现,新诗它又是有韵脚的,因而读起来可以朗朗上口。
而到了九十年代,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顾城杀妻子并自缢,诗人就该矫情偏激?诗人就可以挑战人性?渐渐地,诗人的形象跌落谷底,不再受人崇拜和尊敬。当然,值得一提的是,出现了诗人汪国真,“既然选择了远方(fang),便只顾风雨兼程(cheng)”,《热爱生命》这一首诗以成功、爱情、奋斗和未来四个肯定的回答,表达了诗人会积极面对事业、爱情等等人生大事,符合那个时代的态度。
21世纪后,一些所谓的诗人开始让新诗进一步突破束缚,标新立异地弄了很多东西,出现了梨花体、乌青体以及下半体诗歌。什么是梨花体呢?因女诗人赵丽华名字谐音而来,来看看她的一首经典诗歌《一个人来到田纳西》,原文如下:毫无疑问,我做的馅饼,是全天下,最好吃的。全诗描述了诗人独自来到田纳西,回忆起了自己做的家乡馅饼,抒发了客居他乡的浓浓乡愁,好吧,我编不下去了。问题来了,这也算诗?它的语言足够凝练吗?充其量说它有丰富情感,但它有节奏和韵律吗?它有意境和美感吗?都!没!有!
于是,开始出现了一大批人模仿梨花体诗歌,紧接着,乌青体诗歌也出现了,话说有一个诗人叫乌青,有一篇诗歌叫《对白云的赞美》,原文如下:天上的白云真白啊,真的,很白很白,非常白,非常非常十分白,极其白,贼白,简直白死了啊。乌青看到了洁白的云朵,激动到一时语塞,一下子没想到用什么语言来表达,于是就用了最简单的词汇:很、非常、十分、极其、贼来描绘,这是多么单纯的表达啊。呵呵,问题来了,这也算诗?它的语言并不凝练!它的情感并不丰富!节奏充其量有,意境、美感荡然无存!
更为过分的是,还出现了下半身诗歌,比如尹丽川写的《为什么不再舒服一些》,节选如下:哎,再往上一点,再往下一点,再往左一点,再往右一点,这不是做爱,这是钉钉子。这我真的不知道能用什么样的解释来圆了,只能说这首诗成功为“空洞”的乌青体诗歌加上了“丑恶”。
随后,开始涌现了一些打工诗人,他们都是普通人,饱尝打工生活的酸甜苦辣,渴望用文字抒发他们的美好理想,其中有一个人叫许立志,有一首诗歌叫《我弥留之际》,节选如下:我想再看一眼大海,目睹我半生的泪水有多汪洋。我想再爬一爬高高的山头,试着把丢失的灵魂喊回来。我想在草原上躺着,翻阅妈妈给我的《圣经》。打工诗人许立志心思敏感,因工作等原因产生了消极情绪,但论诗不论人,他的诗句其实很有意思,语言足够凝练,读起来有吸引力,算得上是好诗歌。
而就在几年前,一首诗《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突然爆红网络,其作者是农村妇人余秀华,紧接着,就给成为焦点的余秀华贴上了各种各样的标签,“农村”、“脑瘫”等等,仿佛更在意的是她这个人,而恰恰忽略了她所写的诗歌本身。还是论诗不论人,一起来看看她的一首诗歌《我养的狗叫小巫》,节选如下: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才想起,它已经死去多年。余秀华是一个平凡的农村妇人,她时常受到丈夫的打骂,曾有一只狗为伴,她对小巫的感情很深,全诗先是回忆了余秀华和小巫相处的各个时刻,最后以“才想起,它已经死去多年”突然结尾,意味深长,令人感到无限忧伤。试着以“梨花体”的形式来改改:毫无疑问,我养的小巫,是全天下,最疼我的;再试着以“乌青体”的形式来改改:我养的小巫真可爱啊,真的,很可爱很可爱,非常可爱,非常非常十分可爱,极其可爱,贼可爱,简直可爱死了啊。请大家去评判究竟哪个算是诗歌?
至今,随着现代诗歌的门槛越来越低,有些人开始写虚不写实,无病呻吟;有些人开始写高逼格的诗,故意让人看不懂,有些人则开始用肮脏的词汇写诗,完全失去了对诗的敬仰。有人说音乐、影视等等文化已经取缔了诗歌,有人说诗歌已经不再适应快节奏的生活,更有人说“诗人不在,诗歌已死”。
作为一个诗歌爱好者来说,真的不愿意相信诗歌已经离我们远去了,只要诗歌本身有两把刷子,只要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还需要表达,当快餐式文化被大众越来越鄙弃,当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种精神追求被重新开启,当这个社会显得不那么嘈杂的时候,请相信诗歌的春天还会来临,“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的现象还会发生。
欢迎小伙伴们一起分享下自己喜欢的现代诗歌,也希望有更多的年轻人爱上现代诗歌。
参考文献:《食指诗集》、《戴望舒诗集》、《摇摇晃晃的人间》等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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