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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吴广宇 实习生李昕洋近日,推进广州地铁13号线二期工程建设再有新动作。
4月9日,越秀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纪念堂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持续到5月8日。
一同公示的征收红线显示,此次征收具体涉及到的是东风西路兴隆东社区部分楼宇。
根据征求意见稿,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中的一种补偿安置方式。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标准根据房地产评估机构由半数以上被征收人协商一致选定,协商不成的,将通过摇珠的方式确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框架结构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最高可补51100元/平方米。如果选择以房换房,则有越秀区珠光路复建房和荔湾区大坦沙悦江上品两处房源可供选择,珠光路按套内建筑面积1:1的原则补偿,若选择大坦沙悦江上品按套内建筑面积1:1.3的原则补偿。
图片来源于网络
货币补偿:
最高51100元/平
根据征求意见稿,地铁13号线(纪念堂站)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可以按规定的补偿标准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也可以选择按本项目房屋征收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其中,
框架结构的住宅房屋:45100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的住宅房屋:44100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的住宅房屋:43100元/平方米
拥有合法产权,但被征收人自行“住改商”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住宅用房进行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补偿。
同时,为改善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按照被征收住宅房屋产权面积3000元/平方米计算,一次性给予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征收奖励。
此外,房屋被征收人自本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选择货币补偿、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按房屋移交时间给予搬迁时限奖励。
若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发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50天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搬迁的,视为第一阶段,按照住宅房屋产权3000元/平方米、商业房屋产权面积5000元/平方米、办公房屋产权面积200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奖励。
其中,如果被征收人在150天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最高可拿到51100元/平方米(45100元货币补偿+3000元征收奖励+3000元搬迁时限奖励)。在第二阶段搬迁时限奖励结束之日后签订协议的,不再给予搬迁时限奖励。
若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在第一阶段搬迁时限奖励结束之日起30天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搬迁的,将按照住宅房屋产权面积1500元/平方米、商业房屋产权面积2500元/平方米、办公房屋产权面积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奖励。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一次性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费给被征收人,支付标准为住宅房屋每月50元/平方米、商业房屋每月250元/平方米、办公房屋每月60元/平方米。不再提供政府公房住宅(含公租房、廉租房)进行安置。
实物补偿:
越秀荔湾两处房源可供选择
根据征求意见稿,被征收人可选择在越秀区珠光北复建房项目或荔湾区悦江上品小区(位于大坦沙桥中中路)进行房屋产权调换。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3000元/平方米计算,给予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征收奖励。该奖励在房屋产权调换时结算。
·方案一:选择越秀区珠光北复建房项目进行产权调换: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1∶1的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
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不得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10平方米。
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5平方米(含5平方米)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每平方米5.2万元购买,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5平方米至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6.5万元购买。
·方案二:选择荔湾区大坦沙悦江上品小区进行产权调换: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1∶1.3的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
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不得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20平方米。
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每平方米4万元购买,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10平方米至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5万元购买。
被征收人在越秀区珠光北复建房项目及悦江上品小区安置房项目进行产权调换所增加的公共分摊面积按每平方米3500元结算。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根据被征收人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房。
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同样设有搬迁时限奖励。第一阶段,被征收人在发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50天内签订协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2000元/平方米给予搬迁时限奖励。
第二阶段,被征收人在第一阶段搬迁时限奖励结束之日起30天内签订协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1000元/平方米给予搬迁时限奖励。搬迁时限奖励在房屋产权调换时结算。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后,由被征收人自行临迁安置,由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向被征收人支付每月50元/平方米临时安置补助费,( 每户建筑面积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少于2500元的,按每户2500元支付)。临迁时间从被征收人腾空并交付房屋日起,计至回迁收楼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第三个月届满之日止。
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可选择在市内房地产市场上购买房屋产权调换,按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计算应得补偿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评估价,结清差价。
在征求意见期内,被征收人(以户为单位)需提交意见的,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下列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意见:
广州市越秀区重点项目拆迁办公室,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牛乳基2号,联系人:邓伟忠、邹韬,联系电话:020-37668958,020-37668959。
新闻链接:
广州地铁13号线此次“以房换房”的两处房源分别是越秀区珠光北复建房项目和荔湾区悦江上品小区(位于大坦沙桥中中路)。南都记者对这两处房源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梳理。
·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由越秀区旧城改造项目办公室负责实施,已于2016年12月竣工,建成住宅842套、约6万平方米。
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同意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部分拆迁安置房源处置的决定》显示,2018年12月越秀区房管局按市场价值向越秀区建设水务局转让了该项目(珠光路114号-118号)110套房地产住宅(建筑面积9109.8平方米),用于区建设水务局负责的地铁项目沿线拆迁安置。在区房管局提请审议的报告中显示,转让的110套住宅房源的市场价值合计约为5.9亿元。
·荔湾区悦江上品小区的开发方为广州地铁总公司,位于大坦沙岛西部、珠江大桥北侧。目前有B3B4栋开盘,预计2019年10月31日交房。共有房源250套,均价48000元/平。
另外,目前,纪念堂站周边二手房数量不少,紧邻地铁站的房源价格从3.2万元/㎡~6.2万元/㎡不等。站口周边新盘仅有新城市学府280万元/套。
截至2月底,十三号线二期土建工程累计完成1%。
广州地铁13号已于2017年12月28日开通运营首期工程(鱼珠站-新沙站),填补了增城区轨道交通的空白。二期工程起于白云区朝阳站,经过庆丰、凰岗、罗冲围、西场、彩虹桥、纪念堂、仓边路、建设六马路、农林下路、花城广场北、冼村、马场、天河公园、棠下、车陂、珠村等地区。
3月19日,广州地铁十三号线二期23座车站中,彩虹桥站由十一号线负责建设,5座(朝阳、庆丰、农林下路、天河公园和珠村站)已经开始土建施工,其余17座进行前期准备;23个区间中,2个(珠村至鱼珠区间、梅东路至花城广场北区间)正在土建施工,其余21个进行前期准备。
3月20日起,广州地铁十三号线二期工程对天河公园西南端进行围蔽施工,同时逐步退还二十一号线的施工用地。
3月22日,经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施工单位对黄埔大道西华夏路交叉口至黄埔大道西珠江西路交叉口区路段实施绿化迁改、交通疏解和施工围蔽。围蔽总长约700米,围蔽区域内将进行管线迁改及车站主体结构施工,计划2022年底前完成车站施工任务解除围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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